
本项目海钢集团大屏建设项目 已由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,比选人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,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 。现公示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。
1.项目概况
1.1项目名称:海钢集团户外大屏建设项目;
1.2建设地点:海南省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;
1.3估算金额:100万 元 ;
1.5比选范围:LED大屏建设项目
1.6计划工期:65天 。
2.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
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:
2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。
供应商是企业(包括合伙企业)的,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”或“营业执照”;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,提供有效的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”。
2.2 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没有列入失信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。
2.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3年内(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,从注册时间起算)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。
2.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必选。
2.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:否。
3.最高限价:100万元 。
4.评选办法: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。
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书,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,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定中选候选人。如果两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最高,则收费报价低者优先;如果综合得分相同,收费报价也相同,则由比选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,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收确定。
6.评分标准:见采购文件3.2.3 评分标准附表 (采购文件见公告末尾附件)。
7.比选申请书的递交
7.1比选申请书放入密封袋中加密封套,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,封套及快递包装上写明项目名称。
7.2比选申请书必须于2021 年9月2日17 时30 分前递交至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;
7.3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比选申请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
8.联系方式
比选人: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;
地 址:海南省 昌江黎族自治县 石碌镇迎宾路6号 ;
邮 编:;
联系人:敖文奇 ;
电 话:18976524567 ;
传 真:。
附件:采购文件下载
